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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7 18:54:29  浏览:81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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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钦政发〔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坭兴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钦政发〔2007〕8号),为了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技术、产品创新,打造钦州坭兴陶品牌,加快坭兴陶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共设置三类奖项:新产品奖、新技术奖、工艺大师奖。
二、奖励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坭兴陶生产企业和为钦州坭兴陶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新产品奖
1. 奖励条件
企业自主创新生产,产品设计新颖、市场价值高、销售好或前景好,符合坭兴陶地方标准的市级新产品(具体评审标准由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自治区级、国家级新产品,国家级专利产品,荣获国际大奖,并获得授权部门颁发的证书。
2. 奖励标准
市级新产品奖每年奖励20个以内,其中日用陶新产品5个以内(含5个),艺术陶15个以内(含15个)。奖励标准:获市级新产品称号每个奖励3000元;获得自治区级新产品称号,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级新产品、专利产品称号,奖励8000元;获得国际性大奖,奖励20000元。
(二)新技术奖
1. 奖励条件
企业自主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新材料,实用性较强,对本企业扩大生产、提高效益作用显著。
2. 奖励标准
新技术奖每年奖励10项以内,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
(三)工艺大师奖
1. 奖励条件
评上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并获得证书;引进的省级或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携有授权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引进单位设计、创作、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并获市级或市级以上新产品奖励项目1个以上(含1个)。若多个企业(单位)引进同一个工艺美术大师的,只奖励一次。
2. 奖励标准
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一次性奖励20000元。同时,获奖者如果每年都有新产品、新成果或获优秀论文奖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大师津贴。
四、奖金的分配
(一)工艺大师奖直接奖励给个人。
(二)新产品奖、新技术奖能明确到个人的,直接奖励给个人;不能明确到个人或属于企业的,奖励给企业,由企业自行分配给有功人员。
五、奖金来源
坭兴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六、评奖程序、办法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人事局、钦南区政府、坭兴陶艺所、钦州坭兴陶协会等单位和若干名坭兴陶专家组成钦州坭兴陶人才技术进步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奖励评审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二)个人、企业在次年3月底前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评委会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钦州坭兴陶艺网(www.qztaoyi.com)上公示。
(四)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申报、评奖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六)奖励评审细则另定。
七、其它
(一)本办法自2007年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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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旅委〔2005〕200号


各有关单位:

  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是我市推进旅游国际化的一大创举,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根据《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启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4]40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1号)文件精神,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以奖代拨,以示鼓励。现将《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杭州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以奖代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我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工作,根据《杭州市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杭州旅游国际化启动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4]40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4〕1号)文件精神,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决定对我市的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优秀单位按以奖代拨的方式给予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
  1、已对外开放的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
  2、在杭的国际旅行社。
  二、考核标准
  (一)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的考核标准
  1、对“五个一” 要求(即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解说员、一名联络人员、一部外联电话、一条参观线路)的落实情况;
  2、接待游客团队及人数(按统计规范执行);
  3、对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作的配合情况,主要指是否按要求上报月统计报表、是否按要求参加会议等方面;
  4、对旅游团队的接待配合情况,主要是手续是否简便、接待是否热情等方面;
  5、外国游客的评价和反映情况。
  (二)国际旅行社的考核标准
  1、向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输送客源的团队及人数;
  2、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对旅行社的评价及反映情况;
  3、对社会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程的配合与推广等情况。
  三、考核奖励程序
  1、总结。各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和国际旅行社自查自评,形成总结(加盖公章),并上报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2、考核。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组织相关处室成员、国际旅行社和社会资源国际旅游访问点负责人分别组成两个考核组,对访问点和国际旅行社进行互评,根据互评结果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研究提出考评结果和奖励意见;
  3、签批。考评结果和奖励意见提交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批;
  4、表彰。公布考核结果,并表彰。
  四、奖项和奖励标准
  1、“最佳访问点”奖,3名,各奖30000元;
  2、“十佳访问点”奖,10名,各奖20000元;
  3、“优秀访问点”奖,16名,各奖10000元;
  4、市场推广奖(仅限国际旅行社),5名,各奖10000元。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你炒卖商标吗?

近年来商标领域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每逢发生重大事件,总能听到有人申请注册与之相关的商标,如“神五”、“麦娜”等等。商标也出现了千奇百怪的名字:“流得滑”、“旺家卫”、“送瘟神”,这些商标十有八九就是被用来炒卖的。

炒卖商标实际上就是买卖商标,法律上的术语叫商标转让,人们总对炒卖一词有些偏见,将其归为非法之列。其实买卖商标法律是允许的,无论是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还是在申请过程的中商标都是可以转让的,而且商标转让,手续简单,费用很低。

由于商标从申请到获得注册,在我国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充满了不确定因素,所以购买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就避免了两年的等待和不确定的因素,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也为商标买卖提供了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存在闲置的商标,这是正常的商标转让,人们认为不属于炒卖而很少关注。

有人甚至以炒卖商标为业,炒卖商标其实很简单,一般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一些商标,拿到注册证后再转让出去,赚取差价,商标的注册成本为1000元(商标局收取的注册费用),再加上中介的服务费用一千多元就可以申请到一个商标注册,投资成本很低。网络上流传这样的一些故事,某人抢注到一个商标,几年后以几百万甚至是上千万元的价格卖掉,这是谣传,是不可能的事情。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企业都可以随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只要在注册前做个查询,基本可以确认该商标是否可以获得注册,拿到受理通知书就可以放心使用了,那些炒卖者注册的商标能有多大的价值?只有一些心急者不愿意两年的等待,炒卖者的商标一般的行情也就几万元一个,如果商标名称确实很好,能卖到几十万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花费几百万元来购买这样的商标不是正常的思维。

炒卖者一般喜欢在服装、日用品、化妆品、首饰、电器以及食品等行业这样申请商标,第一:傍名牌,就是采用复制、翻译、模仿国外驰名商标的方式注册商标,最为典型的是将驰名商标做为后缀或前缀,例如××鳄鱼、华伦天奴××;第二:傍名人,就是用名人的姓名或其谐音字注册商标,例如 用“泻停封”(谢霆峰)作为止泻药的商标,用“本拉灯”(本·拉登)作为灯饰的商标等;第三:傍热点,用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名字注册商标,比如神五上天后,“神五”马上被注册为商标、台风“麦娜”闹得动静很大,“麦娜”也被抢注。傍名牌其实是非常老套的,目的就是使消费者造成混淆,误以为就是名牌,这种方式在消费者心中造成很恶劣的影响,让人痛恨,而且现在打击非常厉害,这种方式是不可以取的,傍名人和傍热点基本是一样的,今天的热门人物、热点事件,等到两年后商标注册下来,早就被大众遗忘了,所以这类商标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不会有什么价值。

商标就象给人取名字,不是猫三狗四随便叫的,是有文化内涵的,行业有行业的特点,各商标申请人自己对商标的有各自的寄托。想要注册好的商标,让企业掏大价钱来购买是不容易的,需要对行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企业文化还需要进行了解,这其实是对企业商标进行策划,不是普通炒卖可以做得到的。

佛山的×先生从网上得知某企业某款具有前景的热水器没有注册商标,他预感到这是一个机会,于是自己申请了注册。×先生并没有急于和企业联系,而是等了两年时间,当该企业方通过宣传将该产品知名度大大提高后,×先生才委托律师与企业方交涉。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180万元的价格成交。×先生非常的聪明,他注册行为是在产品成名之前,他的行为是合法的。等企业名气大起来时,商标却被人抢注,此时的企业要么放弃这些市场,要么重金买回商标,这都是企业难以忍受的痛。如果×先生是商标炒卖者,他熟知商标相关法规,他知道寻找企业的疏忽,看准机会绝不手软,他非常遭企业的痛恨,但又不得不出高价。这样的商标炒卖者是鲶鱼,他们的凶残也搅活了企业对商标的注册意识。这样的炒卖者是高手。

作者:王瑜,知识产权公司首席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